简答
管理应用-清单计算-2
某工程量清单招标项目,中标价897600元,投标报价见下表所示,其中:(1)招标文件规定,措施费用以5万元计列,其他项目费以10万元计列,结算时均不作调整;(2)为方便计算,规费费率取20%,税金费率取10%;(3)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其中40厚防静电活动地板为暂估价材料,材料暂估价为400元/m2;(4)合同约定:工程变更导致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的,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酌情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问题:
(1)根据给定条件,计算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规费、税金。
(2)合同价款中材料费占比60%,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15%,则该工程预付款起扣点是多少。
(3)工程竣工后,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竣工工程量为:挖土方2000m3,地面地板450m2,普通钢筋65t,项目特征均无变化;且经发承包双方确认:40厚防静电活动地板以实际采购价1000元/m2结算,挖土方清单项目超出约定幅度的,综合单价调整为20元/m3。根据以上情况,计算工程竣工结算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