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
2023年8月6日,赵某以分期付款方式从乙公司(4S店)购入一辆汽车。双方约定赵某首付20%, 剩余部分在1年内分四期付清,同时赵某与乙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以该车担保赵某能够按期付款。2023年8月15日,赵某支付了首付款后乙公司将车辆交付给赵某。2023年8月18日,赵某因经营 周转需要,向丙银行贷款50万元,期限9个月,并以该车办理了抵押登记。丙银行同时要求赵某提供其 他担保方式,赵某遂请求朋友侯某提供保证担保。侯某遂与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对保证方式和保证 的范围均未作明确说明。2023年8月23日,赵某以该车与乙公司办理了价款债权的抵押登记。2024年1 月,丙银行将对赵某的债权转让给了戊银行,通知了赵某和侯某但未办理抵押权的转移登记手续。2024年 4月,赵某驾车发生事故,车辆送修发生修理费5万元无力支付,该车被丁修理厂留置。2024年5月,赵 某对到期借款和车辆尾款均无力支付,为了躲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戊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支付借款本息、要求侯某承担担保责任、要求实现对该汽车的抵押 权并优先受偿。人民法院依法向赵某、侯某、乙公司和丁修理厂发出传票。庭审时:乙公司提出与赵某签订的抵押合同担保的是该车辆的价款,因此本公司的抵押权应当优先于戊银行和 丁修理厂。丁修理厂提出本公司的留置权应当优先于乙公司和戊银行的抵押权。侯某提出:(1)保证合同对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没有约定,保证合同无效;(2)即使保证合同有效, 也因为丙银行将债权转让给戊银行时未经自己同意而失效;(3)即使保证合同未失效,戊银行应当先申请 对赵某的财产强制执行,否则不能要求自己承担保证责任。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戊银行是否拥有对该汽车的抵押权?请说明理由。(2)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3)丁修理厂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4)侯某主张的观点(1)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5)侯某主张的观点(2)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6)侯某主张的观点(3)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