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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随缘667

2025-08-27 16:35:24  65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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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在运电力电缆与地下中、低压燃气管道临近时,水平间距不应低于多少?(国网安委会〔2025〕6号)
单选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在运电力电缆与地下中、低压燃气管道临近时,电缆直埋垂直净距不应低于()m,电缆套管垂直净距不应低于()m?(国网安委会〔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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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穿越燃气及其他地下压力管道的作业,按照不低于()作业风险纳入管控。(闽电安委〔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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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穿越燃气及其他地下压力管道的作业,若路径不明、埋深不清,应按()风险管控?(闽电安委〔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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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低压和中压输配管道的最小控制范围应为外缘周边多少米?(《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
单选
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高压及高压以上输配管道的最小控制范围应为外缘周边多少米?(《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
单选
满足(闽电安委〔2025〕12号)二十项管控措施,经本单位()审核批准后逐级报送至(),经同意后才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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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在燃气管线附近施工时,以下哪一方无需全程在场管控?(闽电安委〔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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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燃作业过程中,对于地下管线分布复杂的情况,施工单位应采用哪种施工方式?(闽电安委〔2025〕12号)
单选
非开挖拉管、顶管施工时,以下哪项不是必须标记的内容?(闽电安委〔2025〕12号)
单选
涉燃作业前,建设单位要在当地地下设施监管部门协助下,组织()开展现场交底,告知施工作业风险,并配合做好地下管线防护。(闽电安委〔2025〕12号)
单选
燃气管线两侧应设置安全保护区,其中低压、中压管线为管线两侧()范围,高压管线为管线两侧 1.5米范围,在安全保护区内禁止开展机械开挖、打桩、顶进等可能影响燃气管线安全的作业。(闽电安委〔2025〕12号)
单选
涉燃气作业发生管线泄漏时,施工单位应首先采取的措施是?(闽电安委〔2025〕12号)
单选
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前,要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尤其是铲车、挖掘机、破碎机、钻机等机械操作人员)进行燃气管道保护技术交底,经各方在()签字确认。(泉建建〔202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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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燃作业现场,对场内的所有工程机械,施工单位要在操作室醒目位置张贴()(不应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监理单位要对张贴情况进行检查。(泉建建〔202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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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开挖拉、顶管按照()作业风险纳入管控。(设备函〔2025〕13号)
单选
非开挖拉、顶管需要经过()审批后方可施工,严禁未经审批施工。(配电〔2025〕20号)
单选
非开挖拉管施工方案的审批有效期为(),若现场实际发生较大变动时,施工单位应及时修订施工方案并重新提交审批。(配电〔202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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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非开挖式施工的工程应编制(),图中应标定出入土点和拉管走向,与地下管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相应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配电〔202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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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集体企业承揽的外部工程应纳入哪个平台管理?(闽电安委〔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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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管项目必须管安全”责任制,原集体企业承揽的系统外涉燃项目必须在受委托管理的()属地单位备案,明确专业管理部门,落实专业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责任。未备案、未明确专业管理部门的一律不准许开工。(国网安委会〔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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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燃气泄漏检测机制,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结束后,应使用()对燃气管线周围进行监测,发现泄漏应立即“叫停”作业,做好警戒疏散工作,告知燃气管线产权单位及时处置。
单选
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定级库,开挖深度超过()、开挖深度虽未超过()但地下管线复杂的土方开挖工程、35kV以下涉燃施工顶(拉)管作业按照三级作业风险控制。(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单选
建立“涉燃项目动态管理台账”,将涉燃作业计划全量纳入风险管控监督平台线上管控,增加“()”标签,实现自动分类统计。(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单选
从事涉燃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项考试并纳入(),不合格者取消涉燃施工作业资格。(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多选
非开挖拉管作业,管线作业实施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等施工资质。(国网安委办〔2025〕35号)
多选
涉燃作业前,施工单位要依据设计图开展复勘,按照现场实际编制施工方案,会同管线、燃气产权单位共同制定(),重点考虑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因素、施工工艺及针对不同管线类型制定差异化保护策略要求等。(闽电安委〔2025〕12号)
多选
涉燃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深入分析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顶进偏向、土层沉降、坑壁坍塌、触碰带电体、管道内容物泄漏等风险点,制定()等防范措施,纳入风险管控单、危险点控制单或工作票(作业票)管理。无票卡单的不得开工。(闽电安委〔2025〕12号)
多选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对燃气管线进行实时监测,地下管线产权人员要对隐蔽工程提前介入管控,与施工人员一同巡查,发现()等问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闽电安委〔2025〕12号)
多选
施工单位采用拉管、顶管法施工的,要提前标记()。拉管、顶管时,要考虑钻头顶进偏向的误差,留有足够裕度,做好管道()。贯通后应进行测量,确保管道位置正确。工程结束后,配合做好验收工作,把好施工质量,移交相关竣工资料,特别是移交图纸应明确地下管线()等信息。(闽电安委〔2025〕12号)
多选
涉燃气作业发生管线泄漏等险情事件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第一时间(),会同燃气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做好(),避免电火花引发爆燃,并立即报告()。(闽电安委〔2025〕12号)
多选
根据五级五控要求,土建施工项目涉及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包括(),并按要求时限完成审核。(配电〔2025〕20号)
多选
各单位在电力施工作业过程中,造成临近、交叉燃气管道泄漏等险情事件,或临近区域发生可能与施工作业存在关联的突发事件,无论事件性质、事件原因、事件责任,一律先行按照国网公司《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值通〔2025〕31号)要求,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事件信息(),严禁迟报、瞒报。对未能及时报送相关事件信息的单位,将按要求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闽电安委〔2025〕12号)
多选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立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动土联审确认机制的通知》,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或者其他影响燃气管道安全活动,应严格执行()三方联审确认机制(泉建建〔2025〕 20号)
多选
对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道的,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燃气企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现场指认管道位置并(),同时做好(),由各方签字盖章存档。(泉燃安办〔2025〕6号)
多选
根据《国网安委会关于开展涉燃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存量在施涉燃项目,凡是未制定燃气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的,方案中未明确燃气管线()等重要信息的,施工资质不满足要求的,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一律停工。(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多选
根据《国网安委会关于开展涉燃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增量在途涉燃项目,凡是未开展地质勘察并出具燃气管线物理探测报告的,建设单位未组织做好()“三个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一律不准许开工。(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多选
涉燃施工作业在计划申报阶段,()和()必须上传到风险管控监督平台现场勘察模块和交底模块,未上传一律不准许开工。(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多选
涉燃非开挖(顶管、拉管等)施工必须在设计阶段详细开展地质勘察,并由有资质的测绘、地勘单位出具物理探测报告,明确燃气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必须在()和()的基础上绘制,明确入土点、出土点和路径走向。(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多选
加强涉燃施工()资质审核把关,在年度准入阶段,将非开挖水平定向钻机、非开挖定向导向仪、隧道掘进机等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将操作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录入()人员资质模块,未准入、未持证上岗的一律按照严重违章处理。(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判断
1.配网工程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专业分包要签订安全协议。(国网安委办〔2025〕35号)
判断
涉燃作业前,建设单位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对影响施工安全的地下管线、燃气管线进行详细勘察,勘察内容包括管线类型、位置、走向、埋深等。(闽电安委〔2025〕12号)
判断
施工单位在燃气管线附近开展土建施工(开挖、顶管、拉管等)过程,业主、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燃气公司应指定专人监护,施工时燃气公司专业人员可以不在场。(闽电安委〔2025〕12号)
判断
涉燃作业过程中,遇到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复杂或产权单位无法准确掌握管线位置的,应采用机械开挖方式施工。(闽电安委〔2025〕12号)
判断
管线有井室结构且具备测绘条件的,勘察单位应现场测量井室及管线的坐标和高程。不具备现场测量条件的,建设单位要牵头勘察单位与管线产权单位沟通,书面获取管线数据并进行现场确认,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闽电安委〔2025〕12号)
判断
涉燃项目前期阶段,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单位依据勘察成果开展施工图设计,拟建管线与现状管线应满足电力专业安全距离要求。(闽电安委〔2025〕12号)
判断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现不明地下管线,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未查明管线情况并做好防护措施前,不得擅自施工。(闽电安委〔2025〕12号)
判断
凡是涉燃气及地下管线电力施工作业开工前需开展涉燃气及地下管线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管控专项学习。(闽电安委〔2025〕12号)
判断
涉燃项目审批完成前,可以先组织开展项目内未涉燃部分的施工作业。
判断
非开挖式拉管施工使用标准作业卡,纳入现场票卡单管理。(配电〔2025〕20号)
判断
为了节约施工成本或者项目成本,可以使用非开挖式技术进行施工。(配电〔2025〕20号)
判断
涉燃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燃气管道保护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由各方签字确认,施工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变更无需重新交底培训。(泉建建〔2025〕 20号)
判断
住建、交通、水利、城管、工信、电力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抓好施工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会同燃气企业做好技术交底,落实施工动土联审确认机制。(泉燃安办〔2025〕6号)
判断
第三方施工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向项目片区内燃气企业咨询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燃气管道情况。(泉燃安办〔2025〕6号)
判断
施工单位组织所有涉燃气第三方施工项目技术交底人员、A/B 岗监护人员、挖掘设备操作员等观看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警示教育视频,并进行记录,否则不得施工。(泉燃安办〔2025〕6号)
判断
各县(市、区)燃气专班要组织全面核查涉燃气第三方施工项目,逐项目登记信息,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燃气企业的安全责任人,以及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人,并动态更新项目台账信息。(泉燃安办〔2025〕6号)
判断
涉燃作业前,施工单位要结合现场实际,设置安全围栏、交通导行、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闽电安委〔2025〕12号)
判断
各地住建、交通、水利、城管、工信、电力等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将涉燃气施工项目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情况作为重要监管内容,规范项目施工流程。(泉燃安办〔2025〕6号)
判断
涉燃气第三方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漏仪,检漏仪放置在挖掘机等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驾驶室,便于随时取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检测。(泉燃安办〔2025〕6号)
判断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或与燃气管道交叉点作业,施工单位应在当天通知燃气企业,严格按照施工单位与燃气企业设 A/B 岗全过程现场监护。(泉燃安办〔2025〕6号)
判断
压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各级发展、设备、基建、营销、产业、后勤等业务管理部门要将涉燃施工作业全面纳入专业管理,加大涉燃项目全过程管控力度。(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判断
涉燃施工作业在计划申报阶段,必须填报安监部门,在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平台未明确专业管理部门的一律不准许开工。(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判断
在燃气管线保护区内应采取人工开挖方式作业。(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判断
涉燃施工应严控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可以与掘进施工同时进行,燃气管线保护区内严禁动火。(国网安委会〔2025〕9号)
判断
建立涉燃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月度通报机制,对涉燃施工项目实施、管控机制建立、“二十条措施”落实、违章查纠等进行通报点评。凡是涉燃施工专业管理缺位,一律按一般违章处理,发生有责任涉燃事故,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直接管理责任。(国网安委会〔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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